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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忆 | 《土地监察》第十一章:土地监察队伍建设(五)

迟本吉 姜德敏 醉在夕阳里
2024-09-15

这是一本30多年前的土地监察人员岗位培训教材,内容为1988、1989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监督检察司举办全国土地执法人员培训班的讲课资料,它至少影响了两代土地执法人。

第十一章 土地监察队伍建设(五)

原著:迟本吉  改写:姜德敏


(接第四节)


第五节 土地监察队伍的管理



土地管理队伍的管理,是土地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搞好土地监察队伍的日常管理,对于保持其旺盛的战斗力,不断提高其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日程,加强领导,切实抓好。


土地监察队伍的日常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保证队伍纯洁


土地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主要是把握"进、管、出"三个环节。


(一)把住进入关。在建立队伍、调整充实队伍和扩大队伍,要按照本章第二节《土地监察人员和队伍的素质要求》的条件选拨录用人才。坚持了这个选人的标准,就为纯洁土地监察队首定了组织基础,否则,必将造成队伍不纯,损害队伍的威信,给队伍的管理带来麻烦和烦恼。


(二)日常组织管理。其工作内容包括土地监察人员的吸收录用、考核、调配、奖惩、晋升、培训、退休等的管理工作。其中经常性的工作主要是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德,是考核土地监察人员的政治立场和思想品质,主要看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考能,是考核土地监察人员思维能力和工作能力,主要看是否具备胜任现职工作的能力;考勤,是考核土地监察人员的出勤状况和工作态度,主要看是否有事业心,任劳任怨,在工作中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等;考绩,是考核土地监察人员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工作的数量、质量和社会效益。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因为工作实绩能够综合反映土地监察人员的德才水平。


考核的方法很多,通常采用的有三种:


1.要素测评法。即将德、能、勤、绩分解为若干要素,每个要素分成优差数个档次,然后由被考核者的上级领导、下级人员、同级同事和本人进行评测打分。根据按一定比例综合测评的分数,确定被考核者是否胜任工作,这种方法运用于年度综合考核。


2.百分等级评分数。结合岗位责任制,把岗位工作任务分解成数项指标,根据各项指标的工作量和责任大小,将一百分分配到各指标上,再用五分制形式给各项指标打分,然后把五分制的得分写成分数形式,乘以该项指标的分配分,便得实际得分效,最后把各项指标的实际得分数加起来,就是该人的岗位点分。这样既可以看出该人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又可看出各项指你的完成情况,这种方法适用于工作实绩的考核。


3.民意测验法。由被考核人的上级领导、下级人员、同级同事对考核人的胜任、基本胜任、基本不胜任和不胜任的情况给予评定。此方法可看出被考核人的工作情况和群众基础。


此外,还有定期考核和跟踪考核等。


(三)把住出关。建设一支比较好的土地监察队伍,需要做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因此必观保持土地监察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相对保留骨干成员。骨干成员因故确需调出,一般要坚持出一进一的原则,使骨干力量不致削弱。对经组织考核,已不适应从事土地监察工作的同志,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前提下,适时予以调离,从而保证土地监察队伍的纯洁性。


二、加强思想建设,保持队伍廉洁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土地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由于工作特点的决定,土地监察人员经常身处同各种违法占地行为作斗争的第一线。人的思想意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土地监察人员的思想意识也必然在工作中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由于工作经常接触的对象和现象多是消极的,又是极易产生权钱交易的温床,所以,加强思想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于保持土地监察队伍的廉洁十分重要。


(一)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即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社会实际、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实事求是,言行一致。


2.民主讨论协商的原则。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群众,开动脑筋,自己教育自己。教育者发扬民主,平等待人,坚持以理服人。


3.物资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资鼓励与精神鼓励两者相辅相承,缺一不可,偏废不得。


4.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解决人的思想问题。但是产生思想问题的原因,在许多情况下都是由实际问题特别是实际困难引起的。所以,在解决思想问题时,要注意解决人们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教育者的模范带头作用十分重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要求别人克服的,自己要生克服。"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也不从"就是这个道路。


(二)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方法


1.说服教育、情理结合的方法。这是基本方法。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解决人们的思想问题和认识问题。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要运用民主的方法、讨论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摆事实、讲道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2.自我教育的方法。引导土地监察工作人员自觉学习,自觉地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总结、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觉地克服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


3.形象化教育的方法。就是寓教于乐的方法。要善于运用形象化的手段,使人们在紧张繁忙的学习、工作之余,在轻松愉快的休息、娱乐的欢歌笑语中,在美的享受中,陶冶人们的情操,使人们潜移默化地受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激发人们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4.运用舆论的方法。在土地监察队伍中,造成积极向上的政治空气,造成健康正派的舆论风气,使好人好事受赞扬,不良风气受抵制,人们都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提供革命的、健康的、能鼓舞人心的精神食粮,杜绝传播有害的思想,从而保证土地监察队伍及其每个成员沿着正确的坚定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


(三)当前土地监察队伍应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1.畏难情绪。认为土地监察工作有四难:一是没有现代化工具,靠脚板子搞巡逻,违法占地发现难;二是没有权威标志,发现违法占地制止难;三是法制不健全处理难;四是没有权威手段执行难。


2.监察工作吃亏论。认为做土地监察工作办公条件差,经济待遇低,职称不评聘,个人利益划不来,吃了亏。


3.不负责任的态度。怕得罪人,睁只眼、闭只眼,发现问题不报告,上级不追不处理,当和尚不撞钟,管监察不检查。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明队伍纪律


严明的纪律,是土地监察队伍胜败兴衰的保证。为此,土地监察队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主要有:


(一)岗位责任制。要定职责、定权限、定人员、定奖惩。做到责任到人,权力到人,任务到人,奖惩到人。


(二)土地监察工作制度,包括案件立案制度、审理制度、办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复查制度、回避制度、领导负责制度、管辖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三)自身建设制度。包括廉政建设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福利制度等。


(四)严明纪律。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都对土地监察队伍及人员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比如有的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土地监察队伍的纪律,有的提出不断人情案、不偏亲向友、不吃拿卡要、不徇私枉法等等。


四、加强装备建设,提高队伍战斗力


土地监察工作的最大困难是缺乏执法权威,缺乏现代化手段。应当看到,土地问题是涉及到每一个用地单位和个人的大问题。没有哪一个单位和家庭不需要占用土地搞建设、建住宅,因此,也就没有哪一个单位和家庭不需受到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土地监察在面积这样大、范围这样广、对象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又没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设备的情况下工作,难度是很大的。土地监察人员大多还只是"靠脚板子巡逻,靠眼珠子监察,靠嘴巴子宣传",这就很难做到及时发现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土地监察人员到现场制止违法行为,难度就更大。这些土地监察人员的装束与普通群众一样,缺乏执法权威,经常出现群众围攻、顶撞、甚至殴打土地监察人员的现象。


土地监察执法的难度也是其他行政执法所不能比拟的。土地法的客体是建造起来的房屋设施,国家法律规定,对它只能"抵除、没收、并处罚款"。没收或拆除土地违法者建起来的房屋还要处以罚款,这就必然要(实际已经发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执行公务十分艰巨。由于缺乏执法权威和手段,事实上,这条法律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实施,许多地方基本都是以罚款代之。


五、维护土地监察人员的正当权益


土地监察人员因秉公执法,执行公务而受到反对、歧视,甚至遭受打击报复、迫害,被侵犯正当权益时,本级土地管理部门和上级土地监察部门要挺身而出,主持正义,坚持原则,旗帜鲜明地维护土地监察人员的正当权益。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打击报复案件,要诉诸法律,运用法律武器加以解决。如果发生这类问题而得不到妥善解决,使执法人受打击,违法人不能受到法律的追究,不但会损害土地监察人员的正当权益,伤害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必然助长社会上的违法乱纪行为,结果将后患无穷。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都应将因秉公执法而遭受打击报复和迫害的案件列为大案要案,及时立案查处,或根据案情的严重程度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广泛开展"土地卫士"竞赛活动


土地监察人员担负着保卫土地资源、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重任。广大人民群众赞誉土地监察人员是"人民土地卫士"。几年来,这些土地卫士坚持战斗在同违法占地斗争的第一线,保卫了国土资源,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赢得了社会信誉,开创了土地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在全国土地监察队伍中,现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了保持和发扬土地监人员勇于斗争的大无畏革命精神,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应在全国范围内分级分层次地广泛深入开展"土地卫士"竞赛活动,将赢得"土地卫士"光荣称号作为土地监察工作的最高荣誉。


"土地卫士"竞赛的评比表彰时间应定期每年进行一次;


"土地卫士"竞赛的方法和形式,应灵活多样,生动活泼,不拘一格;


"土地卫士"竞赛的条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强求一致。但在内容上应突出工作实绩、工作成果、社会效益,实事求是,全面考核;


"土地卫士"竞赛的组织领导,应由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部门承办。表奖办法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资奖励为辅,授予"土地卫士"光荣称号,有条件的地方亦可分等定级,分别授予土地卫士金杯、土地卫士银杯和土地卫士铜杯等。


(作者迟本吉,吉林省公主岭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曾供职于原公主岭市土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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